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17日,我校组织开展《广西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宣讲会(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法治与法务办公室负责人从《办法》的主要内容、相关术语释明、合同起草和审核重点注意事项等三方面进行宣讲。针对与会人员提出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惑,主讲人依据《办法》的规定进行答疑,并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责的合同如何管理等问题进行解析。
此次宣讲会旨在普及《民法典》合同编常识,规范学校合同管理、提升合同质量、防范合同风险,探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在施行该《办法》的实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既是合同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解读会,又是贯彻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化、以点带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动员会。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会主题鲜明、针对性强,对如何提高站位,正确理解和实施《办法》提供了启发和帮助。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务督查办公室、法治与法务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等相关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业务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