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清廉西大”建设,落实项目采购和建设监督管理责任,保障项目采购和建设“高效、优质、低耗、廉洁”,3月10日下午,校纪委在君武馆第二会议室组织召开《广西大学项目采购和建设关键环节“1+15责任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解读会。会议由校纪委书记吕逸主持并解读。
吕逸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并对其逐一解读,着重对项目提出、申报、实施、监管、验收、招标、法务等各环节的具体负责人、具体工作任务等方面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对有关细节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吕逸强调,“1+15责任人”监督模式对项目从最开始的需求提出到最后验收通过后的资金支付等15个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旨在保证我校的政府采购项目高效廉洁。学校纪委将协同国实处、后勤基建处、财务处、审计处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办法》有效应用。
党办校办、督查办、法务办,纪委办,国实处,后勤基建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公司,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